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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作者:四川省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4年09月02日

四川省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飞行工研中心项目”)立足于支持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领域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领先的创新团队,拓展科技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制攻关,提升我国在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飞行工研中心项目面向全行业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开放申请。为便于相关科技人员更好地开展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申报要求

为了更好地支撑四川省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今年飞行工研中心项目优先支持飞行试飞领域,但不限制其它飞行技术和飞行安全相关工程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以下方向优先支持:

1. 民用变稳机和试飞装备改装理论与方法

2. 试飞监控,数据处理及其安全保障技术

3. 民机试飞员选拔,培养及质量评估技术

4. 高风险科目试飞技术

5. 试飞员主动健康及其生命保障技术

6. 无人机试飞及其验证技术

7. 试飞运行环境和组织保障技术

8. EVTOL试飞技术

9.关键科目试飞风险评估技术

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两类,项目期限为2年。“资助项目”每项经费资助额度最高10万元;“自筹项目”的研究经费申报者自行筹集,项目数根据申请和评审情况确定。 

二、项目结题要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成果评价采用积分制,立项项目经费每一万元应完成一个积分的成果。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四川省民航飞行技术与飞行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第一单位(除论文外,其它成果若为第二单位,分值以50%折算),获得以下成果:

(1)省部级科技奖励,8分/项;

(2)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分/项;

(3)发表高水平论文,SCI论文 3分/篇,EI(JA)论文 2分/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分/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 1分/篇;

(4)培养省部级以上人才或团队,8分/项;

(5)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8分/项;获批省部级项目立项,4分/项;签订横向项目并经费到账,2分;

(6)制定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级10分/项,行业级8分/项。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下载所需表格,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以及电子文档,通过所在单位报送飞行工研中心。

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广汉校区)理教楼407,过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请。

联系人:杜 冬、王盛杰

联系电话:0838-5182015,0838-5188170

邮箱:kyjd@cafuc.edu.cn

 

 

 

 

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邮政编码:61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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